7月11日,商丘市公安局在市火葬场殡仪馆为因公牺牲的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刘志举行告别悼念仪式。
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英烈基金会、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商丘市公安局、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领导、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大队长及民警、辅警代表;刘志同志的亲属及生前好友等共500多人参加了追悼仪式。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商丘市公安局、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等单位以及有关领导、民警、亲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敬献了花圈。
商丘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范剑英在追悼仪式上对刘志的工作表现给予高度评价,并号召全市公安民警学习他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公安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
据了解,刘志同志,1970年12月5日出生于勒马乡赵纪楼村刘庄,1989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刘志同志生前任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三级警督。
据介绍,2018年7月4日,刘志同志带领一名协警张顶同志值班,14时36分时接到商丘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派警电话,在民主路与清凉寺大道发生一起轿车撞伤环卫工人逃逸事故。
那天下着大雨,刘志同志冒着瓢泼大雨迅速赶到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勘查结束后接到了伤者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刘志同志带领张顶冒雨对沿途监控录像进行调取,并对20余G的录像资料进行观察分析。最终在一段视频中发现了嫌疑车辆豫NLXX01的影像,经调取该车的档案资料,车主系商丘市梁园区王楼乡王楼村一位姓董的中年女性。刘志同志连夜赶到车主家,结果,董女士全家人已逃匿。
第二天天未亮刘志同志便起床在电脑上调取董女士家人信息,并到该辖区王楼派出所调查董女士的社会关系,经多方打听,找到了车主董女士的弟弟董某。经过刘志同志的政策攻心和法律宣传,董某讲出了实情。原来是董女士的丈夫王某开车出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电话告知董女士自己撞到了人,因害怕逃离了现场。
7月6日上午刘志同志还与同办公室的韩曦讨论如何将肇事司机劝投,说等肇事司机投案后就可以松一口气。下午上班前,刘志同志拿着案卷提前到办公室打扫卫生,准备上班后再去劝王某投案,结果因连续工作,积劳成疾,下午14时50分突然晕倒,引致心脏病突发。办公室的同事急忙上前急救并拨打120,其他同事将门口职工医院的医生叫来进行心肺复苏,市中心医院的急救车赶到后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最终抢救无效于15时35分牺牲在了工作岗位上,年仅48岁。
刘志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疾恶如仇,英勇善战,屡建奇功,参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多人,调解疑难案件100余起。由于战绩彪炳,先后荣立三等功1次,多次受到商丘市公安局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刘志同志去逝后,河南省交警总队和商丘市公安局的有关领导和同志都高度赞扬了他为打击交通肇逃逸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对刘志同志的不幸去逝表示深切的哀悼。他是商丘市公安局累倒在工作岗位而英勇献身的又一位典型,他不仅是一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员、光荣的人民卫士,也是新时期人民警察的先进典型,是热血忠魂的一代楷模。无论是作一名为交通勤务民警还是一名事故处理民警,他始终战斗在基层一线,对党忠诚,心系人民,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热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他顾大局,识大体,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他坚持原则、明辨是非、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计名利,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
今天,我们沉痛悼念刘志同志,要学习他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高尚品质;学习他英勇善战、不怕牺牲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学习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优秀职业道德;学习他牢记宗旨、乐于奉献的从警为民之道;我们要以刘志同志为榜样,化悲痛为力量,学习刘志同志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和大公无私的高贵品质,在党的领导下,为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而努力奋斗!刘志同志安息吧!(王宝玉 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