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行供认不讳,除吴女士涉案钱款已于当天发还外,李某在内的三人另行退赔了11万余元。
法庭审理后认定,被害人以高价购买保健品,并非因为其作为保健品的价值,而是相信李某等人虚构的身患重病、某保健品能治百病的信息,属于因产生错误认识而交付,故李某等人行为不是单纯的消费纠纷,而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行为,最终对主犯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五名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九个月、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宣判后,李某等六人未提起上诉。
披露:会销为主 冒充专家、军医、中医最为集中
主审法官介绍,这是海淀法院在半年内审结的第三起面向老年人销售保健品诈骗案件。该案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案件犯罪手法升级的趋势。海淀法院刑二庭姜楠法官统计了2014-2018年北京市范围内审结的14起同类案件(含4件分案审理),总结此类犯罪分为获客+推介看诊+销售三阶段。
在获客阶段,犯罪团伙需完成目标对象筛选:有购买力、防范意识相对较低的老年人群体。10起案件中6起是通过现场发放传单获客,1起是通过电视广告,2起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电话推销。该案中所采用的通过贿买邮政人员精准投递,首次进入司法视野。
获客过程中犯罪分子均涉及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身份,名目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康复中心、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中国老年保健协会膳食与健康惠民工程、绿丝带健康用油组委会、全民健康工程组委会、中国营养协会等,既有真实存在的机关,亦有犯罪分子虚构组织。
以上案件中,70%的犯罪手法为通过会销,即以召开推介会、介绍会、免费体检、旅游等方式,实现当面销售;另有三起案件为电话、电视销售,证明会销形式诈骗依然是目前的犯罪高发区。
全部案件经由一线销售人员联络后,会销现场及电话推介中均由犯罪分子(雇佣)冒充医生完成看诊,其中40%案件属冒充中医,30%案件属冒充军医。
为促进销售,案件中犯罪分子均谎称被害人罹患重病,手法包含购买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为患者进行检测并编造检测结果;收集患者指甲毛发、伪造体检报告;或通过销售人员套取被害人身体状况信息,而后由“医生”夸大病情。
销售人员需进行二次筛选,集中邀请具有购买意愿的被害人参与体验等互动环节,并通过限购、即将售罄、优惠等手段刺激购买。销售单元价格从2600元到7980余元不等,其中最大价差为进货价30元的紫苏缴纳,差价达266倍之多。
数据:被害人都为65岁以上 犯罪金额高
法官表示,该类案件与民生关联紧密,在司法方面呈现出涉众性。10起案中最大规模涉被害人82人,平均涉案34.5人;被害人集中分布于65周岁以上,80岁以上人员占相当高的比例。
从案值上看,最大案值达117万余元,平均案值为30.38万元;与之对应的该类案件中被告人退赔意愿及退赔能力较强,30%案件全部退赔,最低退赔额度为20%,平均退赔接近40%,被害人损失能够得到一定程度挽回。
该类案件中公司集体作案、雇员作案情况突出;量刑呈现出对主犯严格量刑,对从犯相对轻缓的趋势,其中最重量刑为11年有期徒刑;同时14起案件中,除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外,无缓刑判决案件。
同时,法官格外提示大家,在高价购买保健品及类似情形中,消费者及其家属要格外预防“次生诈骗”,即犯罪分子在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后,通过亲自实施或者倒卖被害人信息方式,以可以办理退款、退税等理由,以缴纳税款、手续费、保证金等名目继续骗取财物。
解读:虚构身份高价销售保健品行为 并非只是民事纠纷
海淀法院法官告诉北青报记者,很多人将虚构身份、夸大疗效、高价销售保健品行为理解为民事纠纷,其实是一种误读。如果销售者所虚构事实已经达到使销售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的程度,该种行为就达到了诈骗罪的标准。
法官提醒大家,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及时报警并尽可能固定证据,既有利于挽回个人损失,也有利于打击此类犯罪。
同时,该种行为不宜过分苛责老年被害人,部分影视作品中将被害人塑造为寻求温暖、贪小便宜且执迷不悟形象,并不完全符合实际。该类犯罪设计精巧、针对性强、分工明确,且自我迭代迅速,对其有效打击,需家庭、社会、司法机关形成合力。
(编辑: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