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微博网友近日爆料称,今年5月,因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山东日照五莲二中班主任杨某被学校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近两个月后,五莲县教体局下发文件,对该教师追加处罚,要求学校新学期不再聘用该教师,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
7月10日,五莲县教体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网传消息为实。“责成学校不再聘用(杨某),是指五莲二中不再聘用该教师,其他学校还是可以聘用。”该工作人员称。对于教育部门为何在学校处罚涉事教师两个月后追加处分,该工作人员未予回复。
网传五莲二中及县教体局对于涉事教师的处罚文件。来源网络
被学校处理后,再被教育局“追罚”
网传文件《五莲二中关于杨某某体罚学生的处理决定》显示,4月29日下午第二节课,2016级3班学生李某某、王某某逃课,私自到操场玩耍,被该班班主任杨某某安排学生叫回,在四楼门厅内用课本抽打,造成不良影响。
“杨某某身为教师,私自体罚学生,违反了学校及上级规定。”5月5日,五莲二中对班主任杨某某做出了处分决定:停职一个月;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向学校书面检查;承担诊疗费;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此外,该校校长对学校管理负有主要责任,扣发一个季度校长职级薪酬。
7月2日,五莲县教体局对该教师追加处罚。网传一份落款为“五莲县教体局”的文件显示,五莲二中对杨某某作出处理决定后,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在学校处理的基础上追加以下处理意见:扣发杨某某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五莲二中2019年新学年不再与杨某某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将杨某某自2019年7月纳入五莲县信用评价系统“黑名单”。
在上述文件中,该教体局要求“各学校迅速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广大教职工要从中吸取教训,不碰“红线”,县教体局持续保持治理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高压态势,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纳入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7月10日上午,五莲县教体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上述网传文件内容为实。今年4月,杨某某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在学校对其处分后,教体局又于7月初作出扣发绩效工资、责成学校不再聘用、将老师纳入信用“黑名单”等处罚。
教育局:其他学校仍可聘用该教师
此事经网友曝出后,引起争议。不少人赞同学校和五莲县教体局的处理,认为老师体罚学生触犯了师德红线,不能纵容。也有人质疑教育部门是否有权将教师纳入“信用黑名单”,认为教育部门应给老师足够的尊重,“本身逃课就是不对的,老师有管教的责任”,事件发生后“不能对老师一罚了之”。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8年9月12日,五莲县信用办曾公布“五莲县首批失信信息评价项目”,其中涉及教育领域18种情形,包括“在作业、测验和考试过程中有抄袭、伪造材料、替考、帮助他人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偿家教等的公职教师”“ 教师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影响恶劣受处罚的”。
对于此事引发的“质疑”,上述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责成学校不再聘用(杨某某),是指五莲二中不再聘用该教师,其他学校还是可以聘用。” 对于教育部门为何在学校处罚涉事教师两个月后又再次追加处分,该工作人员则未予回应。
近来,围绕“教师教育惩戒权”,舆论讨论颇多。7月8日,中央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提及,相关部门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就五莲二中这个事件而言,学校和教体局处理当事教师的理由是充分的。但是在尚无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的‘空白期’,也可以对当事教师从宽处理,毕竟社会各界对此事还有极大争议,旧习惯总有一定的惯性。”山东媒体《齐鲁晚报》7月10日评论此事时称,老师应该对学生多一分爱心,主管部门也应该对老师多一分理解。
“无论出于怎样的初衷,无论对谁,‘杀鸡骇猴’都会造成精神伤害。现在,被严厉处罚的老师也许已经深深地体会到学生和家长的不满。”上述评论称。
(编辑: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