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某小区发生一起盗窃案,涉案犯罪嫌疑人是少数民族。由于犯罪嫌疑人只懂本民族语言不懂汉语,案件在移交审查起诉后,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成为检察办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承办案件的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提出需要一名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人员的申请,天津市检察院立即从刚刚建立的专业力量“名单库”中抽取一名翻译人员,聘请其参与到办案当中,使得问题顺利解决。
在天津检察系统,这样的专业人员有104人,分别来自生态环境、语言翻译、知识产权保护等7个不同领域。今后,这些“名单库”成员将发挥所在领域专业特长,协助参与检察办案。从外部引入各领域专业力量参与办案,标志着天津检察机关办案的专业化水平进入新发展轨道。
近年来,由于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案件涉及领域已超出检察业务人员知识储备范围,因此,在检察办案中引入专业力量提供帮助成为必然要求。2018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人民检察院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作出了规定,也为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天津市检察院检察技术部主任许陆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首批“名单库”的组建,依据《天津市检察机关有专门知识的人推荐名单库管理办法(试行)》,设定了专业需求、从业经历、素质职称、履职能力及本人意愿等五方面准入条件,在各基层检察院与天津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被推荐人单位同意,由天津市检察院技术部门进行汇集、整理、筛选、查找与补充,经多方征求意见并报请天津市检察院批准后,最终形成了“名单库”首批104名人员名单。
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铁英提供的数据表明,自天津检察机关首批“名单库”建立以来,已有多名金融、翻译等学科领域的专业人才被部分检察机关聘请参与办案,通过协助办案、专家会检、提供咨询意见等方式,发挥“外脑”作用、解决专门性问题,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有效提升了检察办案质量。
“建立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制度是天津检察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和落实科技强检战略的重要途径。”受聘的天津市生态环境检测中心副主任、正高级工程师关玉春对这一工作充满信心,“今后,我们将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精准的技术支持,为天津检察事业创新发展贡献力量。”(记者 张弛)
(编辑:李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