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过去7年,武汉市民佘洪燕的个人身份信息一直在公安部门的全国涉毒人员信息库里,作为“涉毒人员”,她面临着出行、住宿等多方面的限制。问题是,她从来就没有吸过毒。11月5日,佘洪燕将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起诉至法院。当初是该局将她的个人信息“误操作”,录入了涉毒人员信息库里。
▲目前,当事人已起诉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此事源于2009年的一起涉毒案,当时,当事人的发小身涉其中,疑似谎报了她的身份信息。2012年,当事人被警方盘查、检测,发现她不是吸毒者,这才发现了问题。随后,相关派出所经过调查,澄清了事实,并表示会将当事人的信息从涉毒人员信息库中删除。
2013年,该派出所出具证明,承认“工作纰漏”,并证明已于2013年6月将她的信息从信息库里删除。但到了2017年,当事人在出行时被警方盘查和审查,随后不久,当事人还收到交警部门通知的驾照正式注销函件,原因与涉毒有关。也就是说,时至今日,其仍属“涉毒人员”。
说到这,事情就相对清楚了,派出所的一个疏忽错误,却屡屡得不到纠错,进而“折磨”了一名合法公民长达7年。不仅致其在出行、住宿等多方面被限制,还莫名扣上“涉毒人员”的帽子,使其承受着不该有的心理压力。
追问事件根源,“纠错难”竟成了合法公民的梦魇。而事件中的几个重要环节,让人疑惑,为什么派出所已经调查了事实真相并出具了相关证明后,当事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还没有在全国涉毒人员信息库里清除?背后的纠错机制和程序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这些暴露出的问题,都需要通过调查解决。当事人需要一个交代,全社会也需要一个交代。
错误应该及时纠正,制度漏洞也该及时补上。事实上,纠错也不应该成为当事人的梦魇。只要当事人提出异议,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然后根据事实真相尽快启动纠错程序,还当事人一个清白。与此同时,启动问责机制,对涉事的部门和公务人员,给予相应惩戒,以警示他们在执法工作中追求审慎精准,莫让普通民众为他们的错误埋单。当然,也不能忘记对当事人的抚慰和补偿……
然而,就是这些理所应当的事,在现实执行中却步履维艰。对于被“误操作”的“涉毒人员”佘洪燕,所谓的“纠错”,可不是开一张证明那么简单。就现实而言,无论是问责,还是补偿,涉事派出所都没有做到位。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了相关政府部门对民众纠错诉求的不重视,甚至有“懒政”之嫌。
目前,当事人已将涉事派出所诉至法院,其诉求是“马上将其信息从涉毒人员信息库中删除,恢复本人名誉”。她还提出了经济赔偿的主张,并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行政乱作为、失职、渎职问题”。这样的诉求,合情合理,应得到法律的支持,也应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和调查。
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利都至高无上,不容侵犯。而捍卫公民的正当权利,政府部门更应是职责所在,服务所在,追求所在。这一点,如何强调都不过分。
(编辑:鸣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