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教育部4月10日在其官网发文称,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据澎湃新闻梳理,目前已有四川、河北、甘肃等地明确,将向学生退还部分住宿费。
学生:已交住宿费能否部分退还
“由于疫情的影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延迟开学,我表示理解。但住宿费交了,学生却没在校。”4月1日,一名重庆合川籍大学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询问,学校能否“酌情退回一部分住宿费”。
有类似疑虑的大学生不在少数。“大多数地区高校开学日期尚未明确,最近网上有些大学生在担心这个问题。”一名湖南籍大学生4月13日留言称,“高校大都是一年交一次住宿费,如若开学时间晚,导致学生住宿时间短,理应有相关政策督促学校予以退还。
3月12日,贵州大学官方微博透露,“有同学收到了学校退的住宿费”。4月13日,江西景德镇一名大学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提及此事称,“相关高校已经返还了部分住宿费”,尽管“仅有几百元”,但对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份力量”。
河南商丘一名学生则留言称,当地高校众多、涉及面广,“有商丘师范、商丘学院、商丘工学院三所本科院校及商丘医专等专科院校”,因疫情原因高校延迟开学,学生在校时间大幅缩短。“希望教育、物价等部门对接各高校制定退费政策细节,回应广大商丘学生合理诉求,并早日实施。”该学生称。
4月19日,一名在辽宁上大学的学生告诉澎湃新闻,学校去年9月收取了1200元住宿费,“一学年的”。“学校至今没有通知返校,我们寝室的同学今天还在讨论,能不能退一部分住宿费。”该同学称。
武汉某高校大四学生小吴则称,已接到学校“5月下旬完成线上答辩、错峰返校领毕业证”的通知,但对于“住宿费”相关问题,学校未有说法。“只说让我们离校的事,没提退钱。”对此,小吴有些无奈。
多地明确:将根据实际住宿情况退费
对于上述问题,教育部4月10日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对于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教育部发文后,截至4月19日,已有四川、河北两省官宣,将根据实际住宿情况退费。
澎湃新闻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该厅4月17日下发通知,其中明确,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同日,河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通知,将严格落实教育部住宿费退费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前述通知称,住宿费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及以上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此外,甘肃、重庆等地虽未正式宣布“退还住宿费”,但已有类似表态。
3月25日,对于网友在“中国·甘肃”门户网站上反映的“春季开学和住宿费退费”问题,甘肃省教育厅回应称,会出台相关住宿费退费政策。“待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开学时间、放假时间明确后,若在校时间未缩短,将按原标准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若在校时间缩短,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住宿费退费政策。”甘肃省教育厅表示。
4月16日,重庆教育委员会在回应前述重庆籍大学生留言时称,将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教育收费的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时间、学分、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宿舍成本、住宿时间等因素,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相关收费政策。
4月13日,洛阳市“110联动办公室”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一名河南籍大学生时表示,“如果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会根据教育部通知,由各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编辑: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