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记者摄影家广西讯(陆启涛、戴秋云、宁俊宇)2020年6月14日,宁明警方多部门联动,成功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缴获毒品海洛因352.5克。
近期,广西宁明警方获取一条毒品海洛因贩卖线索,随即广西崇左边境管理支队宁明边境管理大队、宁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寨安边境检查站成立专案组对该线索开展前期侦查。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民警成功掌握贩毒嫌疑人农某某的基本情况及活动规律。
宁明边境管理大队寨安边境检查站站长雷甫栋说:这条贩毒线索是我们民警进行长期的追踪下才获得的,为了不让毒品流入市场,祸害更多的人,我们下定决心要将它拿下。
2020年6月14日13时许,民警得知黄某某准备在县城进行毒品交易,专案组兵分多路,多点布控,设置埋伏圈。当天下午16时,贩毒嫌疑人农某某进入埋伏圈。一声令下,民警在广西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交警大队附近路段将其抓获,并从农某某驾驶的白色宝骏面包车上查获一块毒品海洛因,重达352.5克。经审讯,农某某交代该块毒品海洛因准备卖给黄某某,随后民警顺藤摸瓜,进一步延伸打击,于6月14日18时,在广西宁明县宁西小区一里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宁明县公安局禁毒民警谭健说:如果不及时的话,这个线索就漏掉了,嫌疑人就会跑掉,所以收到情报后,我们马上开始行动。
宁明边境管理大队桐棉边境派出所民警黄静说:抓到农某某后我们马上制定审讯计划,突破他的心理防线,在强大攻势下,农某某主动交代自己贩毒的犯罪事实,也交代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住处。
近年来,宁明警方对涉毒违法犯罪零容忍,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运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全力提升毒品整治能力,确保边境辖区安全稳定。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我们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吸、贩毒线索,共同维护边境辖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