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将纳入北京市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昨日,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下发《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新政将于3月26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53个项目统一定价
按照《通知》,北京此次共对公立医疗机构已开展的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调整,其中对体外受精胚胎培养等5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进行了统一定价,基本涵盖了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的常用技术;同时结合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的专业建议,对皮下注射等10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常态化调整。
此外,根据本市医疗技术发展和价格管理需要,在有替代项目可使用、不影响患者就医和临床使用的情况下,同步废止13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现项目的“新陈代谢”。
16项辅助生殖技术可报销
“《通知》在规范调整6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同时,我们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同步配套了医保及工伤报销政策。”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费用可控、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
按照《通知》,宫腔内人工授精术项目每次的定价为1287元,医保报销为甲类、限门诊;胚胎移植术项目每次的定价为2300元,医保报销为甲类、限门诊;精子优选处理项目每次的定价为750元,医保报销为甲类、限门诊; 胚胎单基因病诊断项目每个胚胎的定价为5050元,医保报销为甲类、限门诊、限夫妻一方为单基因病患者或夫妻双方是同一单基因病的携带者,曾孕育或具有生育致畸、致残、致死的单基因病患儿高风险的夫妻等。
北京15家医院具有资质
将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并不意味着去任何医院都可以进行报销。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具有辅助生殖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共15家,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空军特色医学中心、火箭军特色医学中心、北京家圆医院。“参保者在这15家医院内进行上述16项辅助生育项目的治疗时,方可纳入医保报销。”相关负责人说。
3月26日起新政将正式落地,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加大监督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