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立法层面的努力不容忽视

  来源:中国青年网马青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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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0月24日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继续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着力研究解决性骚扰、就业性别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0月24日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继续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着力研究解决性骚扰、就业性别歧视等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为妇女更好兼顾生育与事业提供支持,着力优化妇女发展环境。

这些年,有关女性在职场中面临“玻璃天花板”、受到或明或暗的就业歧视等话题,不时引发社会热议。最近,一位朋友准备跳槽到一家新公司,面试时就被问到准不准备生二孩。这本属个人隐私,用人单位无权过问。可很多时候,类似的问题还是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招聘环节。问的人理直气壮,被问的人也早已司空见惯。

智联招聘发布的《2022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61.2%的女性在求职中被问婚育,远高于男性的32.3%。近年来,也不乏女性因为隐瞒婚育信息而被单位辞退的情况。前段时间,一封“怀孕自动离职承诺书”就曾登上热搜,涉事公司要求女员工写书面保证,承诺工作期间一旦怀孕,本人要自动离职,并且放弃追究本单位任何经济补偿和相关法律责任。虽然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维权的女员工会得到法律支持,但维权官司的存在,不正是因为侵权行为的发生吗?一个勇敢的维权者背后,往往还有N个沉默的隐忍者。

每一次涉及职场性别歧视的新闻被报道后,都会有人为单位“叫屈”,因为单位招用女职工,必须承担生育成本。可问题在于,全社会都在劳动力人口中共享红利,自然应该共同分摊生育成本,用人单位也不例外。这其中,法律对相关责任和权利的界定,就显得格外重要。比如,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在税收政策上对合法合规的单位提供怎样的助力,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应该怎样监管、惩处,都是法律需要更加明确之处。

本轮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版本中新增了约谈制度,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联合工会、妇女联合会约谈用人单位,保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这一修改可以让维权路径更短,侵权成本更高。

现实中,有些女性特别反感被人问“如何平衡事业与家庭”,因为这个问题隐含了一个前提条件,即照顾家庭是女人的责任。可正如一些人所反问的:为什么不去问男性这个问题呢?家庭责任需要共同分担、彼此协作,不管是育儿责任,还是日常家务,都不应该让女性“一肩挑”。立法层面的探索,有利于打破各类性别偏见,把女性从过于繁重的妻职和母职压力中解放出来,鼓励她们更加自如、从容地追求职业梦想。

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听上去非常宏大,但实际上,这部法律与每一位女性、每一个家庭都紧密相连。女性并没有要得到更多,妇女权益保障法也不是赋予女性“特权”,每一个修改意见,都是促进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的积极努力。

(编辑: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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