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知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等因素,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相关报道见A6版)
高校常用的中文学术数据库有知网、维普、万方等,其中知网是唯一经国家批准正式出版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电子期刊,总体上更具强势和优势。这让使用知网成为很多高校、学术机构和大学生、学者的“刚需”。近年来,知网的价格连续大幅上涨,而鉴于知网在学术资源的汇聚与服务中形成了某种垄断地位,对于其连续大幅涨价,使用者缺乏议价能力。据公开报道,北京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很多高校都反映过知网涨价问题。
知网等学术数据库的出现,本应该更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更好实现知识“有价”——特别是像知网这样具有优势地位的学术数据库,本来应该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固“堡垒”。然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堡垒”如果异化成了知识垄断的“堡垒”,而且其“垄断”的知识财富还是通过“强取豪夺”而来,被掠夺者要使用自己的知识财富,甚至都要出高价购买,那么知识产权拥有者、消费者的权益不仅得不到有力保护,他们还会成为知识产权和权益的“受害者”。这对学术数据库的正常发展和竞争、对知识的分享和传播都是十分不利的。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进行的调查,明确了知网的“两宗罪”:一是通过连续大幅提高服务价格、拆分数据库变相涨价等方式,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其数据库服务的行为;二是通过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等方式,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学术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等学术文献数据,并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独家合作实施。
针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板子”现在终于落下,知网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款8760万元,板子打得不可谓不重,对知网来说,也是惨痛教训。处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一种手段,责令整改、促进规范发展才是目的。
知网亟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后果。12月26日,针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知网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按照行政处罚决定,制定并公开了整改措施,包括彻底整改与期刊、高校的独家合作,大幅降低数据库服务价格,保护作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相关服务,全面加强合规建设五个方面。有整改方案更要有落实,只有让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知网才能回归学术资源共享平台的功能本位。
学术数据库不能成为知识垄断“堡垒”,而应该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堡垒”,并且还要当好知识的传播者和知识共享的“宝库”,因此要坚守公共属性。对知识产权就是要依法“重拳”保护,以此更好地促进学术数据库规范发展,更有力地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这就是知网滥用支配地位被重罚的最大警示意义所在。
(编辑:月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