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年夜饭预订成了热门话题。据《工人日报》报道,今年的年夜饭预订非常火爆,一些餐厅顺势抬高消费门槛。有的餐厅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有的餐厅只能预订几种套餐,有的餐厅则表示人均消费须达888元才能预订大年三十的包间。多名消费者表示,无奈之下,只能接受高价套餐。
年夜饭成了很多人的期待,也让一些人陷入了无奈,甚至产生了烦恼。而很多餐厅的年夜饭只论“套”卖,不允许消费者自主点餐,且套餐组合较少、价格昂贵,成了消费者普遍的槽点或痛点。
从表面来看,套餐的价格比消费者单独点同样的菜品总价更实惠,制作套餐也便于餐厅准备食材、降低损耗、压缩成本,似乎套餐对商家和消费者都很“友好”。但实际上,装在套餐里的年夜饭暗含着不少侵权套路或疑似侵权的套路,拉低了消费者的年夜饭消费体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原则对应着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具体而言,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一些餐厅的年夜饭只论“套”卖,等于剥夺了消费者自主点餐的机会和权利。一家人聚在一起团团圆圆吃年夜饭,都想吃自己喜欢吃的菜,想吃得随心,吃得满意。然而,年夜饭套餐里的菜品种类有限,难以满足消费者的个性需求,且套餐里的一些菜品还可能是消费者不喜欢吃的或忌口的。这样的年夜饭套餐会或多或少地违背消费者的真实消费意愿。
同时,年夜饭套餐的菜品数量也可能较多,让消费者“吃不了兜着走”或剩下,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消费者自主点餐,按需选择,通常也不会点套餐那么多菜,因此,算算账,还是选套餐花钱多、负担重。
近年来,城市消费者到餐厅吃年夜饭已经成了一种趋势,预订年夜饭的消费者越来越多,而餐厅的年夜饭供应却有限。在年夜饭明显供不应求的市场语境中,处于卖方市场的餐饮经营者只卖套餐,本质上是利用交易优势地位给消费者设定了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抬高了最低消费门槛。这一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有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嫌疑,不符合《反食品浪费法》的精神以及商务部等部门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有关规定。
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消协、餐饮行业协会等应该加强对餐厅年夜饭只论“套”卖、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等问题的关注,教育引导餐饮经营者看清只卖年夜饭套餐的负面影响甚或违法侵权属性,向消费者提供多组合、多价位套餐服务,提供包含套餐、自主点餐在内的多元服务,满足消费者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在利益面前,教育的作用有限,相关部门还应用足用好约谈、曝光问题、发布消费警示、限期整改甚至立案查处等监督制约措施,倒逼餐饮经营者真正产生触动,真正敬畏规则,真正规避套路点、侵权点、浪费点,在年夜饭营收与维护消费者权益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为消费者奉献一顿健康、安全、实惠、美味、舒心的“年夜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