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条小黄鱼"吃"掉顾客4628元 涉事餐馆未明码标价

  来源:深圳晚报佚名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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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李先生请人在餐馆吃饭 殊不知两条东海野生小黄鱼花掉他4000多元 真是吃的肉疼! 消费者称事前不知道价格 餐馆方面称有提前告知价格 各执一词情况下, 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深圳市消委会开展监督调查

李先生请人在餐馆吃饭殊不知两条东海野生小黄鱼花掉他4000多元真是吃的肉疼!消费者称事前不知道价格餐馆方面称有提前告知价格各执一词情况下,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深圳市消委会开展监督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涉事餐馆没有菜牌,没有进行价格公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管理规定,责令餐馆立即整改。消费者餐馆并未告知小黄鱼价格据消费者李先生介绍,2月16日晚,他请几个朋友在南山区欢乐海岸购物中心的“1949华家里”餐馆吃饭,点菜的时候餐馆服务员说没有菜牌,由餐馆提供配菜服务。

“当时配菜中有一个菜没有,服务员推荐东海野生小黄鱼,但是也没有告诉价格,买单时才告诉我一条小黄鱼要两千多,”李先生说,“刚开始点菜时,我们看了配菜单,上面的价格大多是几十块,以为小黄鱼跟其他菜价格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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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由于餐厅没有菜牌,他也不清楚这种东海野生小黄鱼的真实价格,后来菜不够吃就再要了一条小黄鱼。

根据餐厅提供的消费清单显示,当晚李先生总共消费了8254元,其中包含两条重量为1.03斤和1斤的东海野生小黄鱼,两条鱼价格一共4628元。在消费清单中,还包含一项1092.66元的服务费,李先生认为这一服务费价格过高。

消费者李先生的消费清单。

在向餐馆的工作人员反映价格问题后,餐馆方面同意给他当晚消费的菜品打九五折,优惠了122.8元。

“我认为商家应该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李先生说。2月27日,李先生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反映这一情况,深圳市消委会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进行调查调解,向“1949华家里”餐馆发送调查通知书。

餐馆

向消费者确认后才上菜

据了解,“1949华家里”餐馆的登记注册信息显示,其经营者名称为“大碟小碗餐饮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该餐馆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晚,李先生称要按照人均500元标准进行消费,餐馆也按照这一消费标准进行配菜。

“在点菜时,消费者的一位朋友说要把鲳鱼换成黄鱼,当时也告知其小黄鱼的价格,重新改了单后也给他们确认,单据上都标有价格。”餐馆销售经理罗小姐回忆说。

接受检查过程中,餐馆方面提供了一张进货小票,上面显示东海小黄鱼的进货价为1260元每斤,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进一步开展调查。而其对于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该餐馆相关负责人李女士表示这是按照餐馆规定,收取了15%的服务费。

对于餐馆为何没有菜牌这一问题,李女士表示,目前餐馆还处于试营业期间,因为每天运过来的海鲜不同,所以没办法提供固定的菜牌,就按照客人人均消费标准进行配菜。“我们都是提前让客人确认人均消费标准,之后再进行配菜,客人确认后再制作。”李女士称。

消委会

督促商家整改

昨日下午,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现场开具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人员表示,根据初步检查,“1949华家里”餐馆没有菜牌,没有进行价格公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管理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商家立即进行整改。

对于是否存在其他的问题,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回顾

【回顾】38元“天价虾”大排档坑人不止一次

网友通过微博爆料称,自己在青岛一海鲜大排档点了一桌海鲜,结果结账时发现一盘“蒜蓉大虾”要价1520元——原来人家论“只”卖,一只38元。当事人报警后,经处理,当事人最终支付了800元,但该网友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很失望”。昨日,本报记者联系了青岛多个部门,工作人员确认了此事,并表示“正按流程处理”。记者玄晓霞于娜

惊呆了这盘蒜蓉大虾1520元

昨天上午9:45,青岛交通广播官微发出一条“青岛又见宰客大排档蒜蓉大虾38元一只”的微博。这条微博显示,网友@用户5717486224在青岛一家名为“善得活海鲜烧烤家常菜”的大排档吃饭,结账时发现大虾不是38元/份,而是38元/只。微博中晒出的点菜单图片显示,“海捕大虾”确实标价为38元,菜单底部却注明了“以上海鲜以个计价”。微博中的另一张结账菜单图片显示,这盘蒜蓉大虾的价格为1520元,整顿饭要价2000多元。

(编辑: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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