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在线商丘讯 (记者 朱明超 魏二龙 ) 车辆发生事故后,交警把车扣留,却不出示任何手续,问及原因,睢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民警称,睢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扣车不需要出具任何手续。真是这样的吗?交通法规又是如何规定的?
3月11日,睢县公安局孙寨派出所民警李某某的家属骑着电动车与赵某某驾驶的小型私家车在睢县湖东路发生轻微碰撞。随后睢县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四组组长娄海涛出警处理此事故,到事故中队后,没有对双方进行任何询问,只让赵某某驾驶的事故车辆扣进停车场,且没有出具任何手续。
3月17号,河南法制报记者来到事故大队询问情况,当问及为啥当日扣车没出具任何手续时,娄海涛说:我给你明说,睢县扣留事故车辆从来不出具任何手续。
随后记者再次咨询睢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负责人称应该出具相关手续。可为啥娄海涛说扣车不需要出具任何手续呢? 对于此事最近进展 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