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困难群众看病就医不仅将越来越方便,而且将无后顾之忧。5月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6月底前,全省要实现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
据介绍,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建立了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全新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对减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发挥了医疗保险托底保障功能,在全国来讲河南是第一家。
作为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的第一件,如何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重中之重。省社会保险局数据显示,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全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3日,全省困难群众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10656人次,大病补充保险资金支付2250.52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按照文件规定,大病补充保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2017年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试行期,试行期间由人保健康河南公司承办全省大病补充保险业务,合同期限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持一致。3月30日省社保局与人保健康河南公司签订了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服务合同。不仅如此,省人社、民政、扶贫办、财政、卫计委、保监局等部门建立了联合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与人保健康河南公司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已有143个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服务大厅开设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
目前,通过各级人社部门与扶贫、民政部门沟通协调,逐级统计上报,在比对筛选去重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全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员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已有552万困难群众进入数据库,开始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