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商丘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我市推出多项优惠政策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
引导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积极开通绿色通道,重点扶持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对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每人最多补贴1500元;主动为创业培训合格人员开展自主创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服务。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初次创办的企业,免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我省每年将从县(区)推荐的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资助。
创建贫困劳动力创业孵化专区。各县(区)在现有的创业园区内开设专门的区域和项目,支持吸纳贫困家庭人员入驻创业,并在培训和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引导本地食品、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和服务企业在贫困人员集中的乡(镇)、村建立创业工厂或车间。对在乡(镇)、村创办的创业平台,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达到30%以上,在园区内产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积极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鼓励各级各类电商园、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积极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成功孵化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运营1年并带动3人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按每户不高于1万元/年的标准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支持贫困家庭创办企业。对经过工商登记、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作用,针对贫困劳动力创业和到贫困县创办企业(实体)的,要进一步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领门槛,简化办理流程,完善担保机制,加强贷款管理。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10万元财政贴息贷款。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7年5月底,我市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2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5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13个,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21个,各类创业示范园区内创业实体达1210个,吸纳就业人数达77496人。全市转移就业脱贫7947人,培训就业脱贫3448人,创业脱贫2681人,全市贫困家庭劳动力通过政策扶持走上自主创业的2681人。2016年以来,全市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担保贷款1793笔,资金20432万元,小微企业贷款780万元,各类扶持资金115万元,有力支持了农民工等各类人员返乡创业。
如今,我市贫困家庭的劳动力在市人社局多项帮扶举措下腰杆硬了,底气足了,创办的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不仅自己成功实现创业脱贫,还吸纳了当地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