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高敬)环境保护部26日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今年1至5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对环境执法案件数量较少的天津、广西、重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宁夏、海南等地提出批评。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今年1至5月,查处案件数量超过1000件的有安徽、浙江、福建、广东等4地。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13478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392件,罚款数额达51062.34万元;查封扣押案件6030件;限产停产案件2999件;移送行政拘留306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95起。
他表示,与2016年同期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五类案件总数增长201%。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上升64%;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208%;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331%;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230%;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51%。
(编辑: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