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式电信诈骗团伙以低息贷款为诱饵骗120人

  来源:法制日报刘志月,吴道敏2016-10-18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洪湖摧毁一家庭式电信诈骗团伙。组织妻子、姐姐、女儿结伙行骗,以低息贷款为诱饵,采用电话诈骗形式,先后骗取120余名受害者共计40万余元。
  
       记者今天从湖北省洪湖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市公安局老湾派出所摧毁了这个家庭式电信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到案。

  环环相扣被骗万余元

  8月3日,洪湖市老湾回族乡农民李某到洪湖市公安局老湾派出所报警,称其被人电话诈骗了1.52万元。

  7月下旬,李某因遭受洪水灾害,急需一笔钱救灾赶本,因本地亲友都受了灾,爱莫能助。正在他着急困难之际,7月26日,一名女子热情地给他打来电话,告诉他,可以帮他办理一笔5万元以内的低息贷款。

  李某一听,正适合其需求,便将自己的情况告诉对方,通过网络提交了贷款申请,并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过了不久,一位自称客户的男子给他打来电话,称他的申请已被批准,要他交600元手续费。

  李某如数转款之后,又有一名年轻女子打来电话,自称是贷款服务部的人,说是贷款正在办理中,他们服务部要收1000元服务费。李某贷款心切,又给对方汇款1000元。

  一天后,一名自称老板的人给李某打来电话,以正准备将钱汇到李某账上为由,要走了李某的账号,并告诉李某,按照民间贷款常规,先扣利息,要李某交3600元利息。

  李某当时想,利息低于市场行情,便立即给对方汇款3600元。

  李某汇款之后,又一女子给他打来电话,对他说:“你借这么多钱,有没有偿还能力?”

  “完全有能力偿还。”李某急忙说。

  那女子随后说:“那就这样吧,你汇来8000元,证明你有偿还能力,给你贷款时一起转到你的账上。”

  李某平时办事简单、豪爽,为了证实自己是个不赖账的人,便立即给对方汇了款。

  李某刚汇完款,手机又响了。

  “你还真是个守信用的人,说8000就8000的。其实,八字虽好,但不是整数,你能不能再凑两千,我马上给你汇6万。”对方说。

  李某一听,以为贷款马上就能到手,已经鬼迷心窍上钩的他,急忙又给对方汇款2000元。

  至此,李某共计给对方汇款1.52万元。

  缜密侦查锁定嫌疑人

  李某汇完款后静候贷款“佳音”,开始时是一秒一秒地数着等待,接着是望着手表一分钟一分钟地发呆期盼。

  到第二天上午,李某突然醒悟:“莫非我真的遇上了骗子?”

  李某急忙给对方打电话核实,可是他一连拨打了对方的4个电话号码,都已停机。

  李某如雷轰顶,惊慌失措地跑到老湾派出所报警。

  老湾派出所所长蔡巧听完李某陈述后,见李某雪上加霜,十分同情。

  老湾派出所立即成立了以所长、指导员为负责人的“803”专案组,组织警力侦破。

  可是,不法分子反侦查能力很强。民警侦查发现,同李某联系的3个电话都是北京的,犯罪嫌疑人在行骗期间活动范围在武汉市的汉口、武昌两地;行骗得逞后,已将3个电话号码丢弃,人已不知去向。

  民警通过缜密侦查获悉取款地点在武汉,并锁定了取款人曹某南(女),查明了其身份及亲友关系。嫌疑人似乎发现他们被人追踪,当民警赶到武汉市沌口时,这伙人的线索突然中断。

  半个月后这伙人又开始露头。

  不久,徐玉玉被骗死亡案件发生,这伙人再次隐身匿迹。今年10月初,这伙人再次露头行骗,频繁活动在武汉市的沌口一带,使用的手机号码经常更换。

  民警循迹追踪,经侦查,发现曹某堂有奔驰车,并在武汉购有房子。

  10月13日,民警找到其在沌口普林斯顿二楼的作案窝点(曹某南的住处),可是未见该房内有人进出。

  于是,女侦查员王恋化装成物业管理员上楼敲开该业主房门,民警一拥而进,将3名作案者抓获。民警马不停蹄赶到武汉某商场,将正在购物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南逮个正着。

  经审查,不法分子是一个家庭诈骗作案团伙。丈夫曹某堂,41岁,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人,住武汉市经济开发区,伪装成贷款部老板;其妻田某某,伪装成贷款部经理;其女儿曹某只有16岁,伪装成客服部服务员;其姐姐曹某南伪装成贷款银行营业员,负责从银行取款。

  经初步审查和核对部分受害人,曹某堂诈骗钱财已达40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深挖中。(编辑:月儿)

 
[责任编辑: 315xwsy_susan]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